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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名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大名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03-12 09:33:02 阅读量:194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县委第三巡察组于2023年5月20日至6月20日,对县民宗局进行了常规巡察。8月21日,县委巡察组向县民宗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县民宗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对党忠诚、践行“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拥护“两个确立”的实际行动,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重大政治责任。巡察意见反馈会后,我局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研究制定《中共大名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关于落实十一届县委第五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整改方案要求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各分管副职负责抓好分管业务、科室的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做到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明确。

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协调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先后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党组会5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局领导班子及机关全体会4次,每月对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及时调度整改进度,确保整改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坚持把问题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坚持从源头堵住漏洞,修订和完善相关制度,不断巩固整改成果,促进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局党组坚持以“立行立改、力求实效、着眼长远、提升水平”为目标,重点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情况三个方面,对照《整改工作方案》明确的整改时间、整改标准,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以最严格的标准、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举全局之力开展整改工作。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流于形式、走过场”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

(1)未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二十大精神学习计划。

整改措施: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重新细化了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同步进行,严格按照学习计划,每月进行一次系统性学习。

(2)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不理想。

整改措施:一是修订完善了机关学习制度,强化对班子成员、党员干部参加理论学习的监督检查;二是认真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局领导班子会议、支部学习会、主题党日活动,用好学习强国网络平台,及时在民宗局微信工作群推送学习资料,全面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深入学习。同时,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深入民族乡村、分包小区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向民族村送文化送科技送健康活动,实化学习效果。

(3)应知应会掌握不扎实。

整改措施:开展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应知应会测试,以考促学,强化党员干部对党的创新理论的学习、掌握。

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全体党员干部按时参加理论学习,及时摘抄学习笔记,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加强自学,全局学习氛围浓厚,实践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学习成效明显。

2.关于“履行本部门核心职责情况有差距”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

(4)工程项目监管不力。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项目管理有关要求,强化项目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及时汇总整理项目设计、施工、验收等手续,确保项目归档资料齐备。

3.关于“全面推进深化改革方面还有不足”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

(5)推动改革发展的主动性不够。

整改措施:紧密结合省民委大运河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带建设工作,细化了《大名县“两带多节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方案》,多次赴各创建点位督导创建工作开展情况。9月份以来,累计组织各点位通过线上+线下宣传的方式开展宣讲活动20余场,在各创建点位打造了民族团结活动室,设立了“红石榴驿站”——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窗口,增设了宣传展架,充实了相关书籍、各类宣传资料;在重点民族乡村,新建民族团结小游园、民族团结广场3处;依托各创建点位的路灯、文化长廊、造型小景、宣传栏等公共设施,增添党的民族政策理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图板50余处,在全县营造了浓厚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氛围。

经积极申报,我县营镇回族乡被评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金滩镇中心小学被评为全省民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不到位”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

(6)理论学习力度有待加强。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三会一课”、政策理论宣讲培训等多种形式,强化干部对党的创新理论的学习领会,引导全体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督促全体党员干部用好学习强国平台,每月在机关微信工作群内公布学习强国使用排名情况,形成比学赶超的学习氛围。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关于“工作作风有待提高”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

(7)深入基层调研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局领导班子成员围绕分管工作,扎实开展了专题调研,整理了调研报告,对分管业务工作有了更加全面清晰的认知。二是做实项目前期工作,深入民族乡村实地调研,全面摸清拟建项目基本情况,建立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库,每季度赴民族乡村就发展现状、困难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动态调整项目库内容,科学谋划项目。

(8)日常管理机制不完善。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机关文件管理,进一步规范文件收发、归档等环节;二是制定印发《机关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不定期组织全体干部开展机关卫生大扫除,营造了干净、整洁、文明的工作环境;三是大兴“真抓实干、马上就办”工作作风,坚持事不过天、文不过夜,当天事情当天完,扎扎实实做好每一件事情,落实好每一项任务。

(9)项目施工合同内容不严谨。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民法典》中对订立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内容;二是加强对工程合同签订的专业审查和管理,促进合同规范签订。

(10)项目资金监管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责令时任会计立即归档整理项目有关资料,确保项目归档资料齐备;二是根据中央、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修订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全面加强对项目立项、实施、资金拨付等各个环节的监管。

6.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

(11)未严格落实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相关规定。

整改措施:一是重新调整了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明确了财务分管负责人,严格执行财务支出逐级审批制度,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管理。二是组织局党组认真学习关于党组议事规则、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有关规定,修订完善了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及议事规则,制定印发了《民宗局党政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文件,并对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确保民主集中制落实到位。

(12)财务人员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措施:一是责令时任财务人员对记账凭证不规范问题作出明确说明,对不规范佐证材料进行完善,并组织财务分管负责同志、会计学习财经纪律、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提升业务能力。二是责令原财务人员,严格按照项目管理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项目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同时,强化项目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由项目分管负责同志、财务人员、内审人员层层监管、层层把关、定期自查,确保项目资料齐备,印证充分。

(13)差旅费报销不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责令报销人员立即退回多报差旅费,并对涉事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制定完善了《民宗局差旅费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差旅费中涵盖的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费补助、住宿费、市内交通费等项目的报销标准、报销范围。

(14)记账凭证制作不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责令时任财务人员对问题作出明确说明。二是督促财务分管负责同志、会计认真学习财经纪律及财务管理制度等学习,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工作。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情况方面方面

7.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

(15)党组成员配备不规范,实职副局长,是中共党员,但不是党组成员。

整改措施:对民宗局副局长进行了调整,根本上纠正了“实职副局长,是中共党员,但不是党组成员”问题,规范了局党组成员配置。

(16)个别领导干部组织不力。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及时对开展工作不力的有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二是组织局领导班子再次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以上率下,推动机关工作作风转变,同时,对局领导班子分工进行调整,坚持“分工不分家”的原则,树立大局作战意识,发挥整体效能,切实保障机关高效运转。

8.关于“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有待提高”问题。此问题整改阶段性任务已办结,持续推进。

(17)科室负责人未执行轮岗交流机制。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积极向组织部门推荐政治素质、工作经历、文化水平、专业素养较高的股级干部,拓宽干部成长路径。二是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开展“传经验、帮业务、带作风”活动,通过活动开展,促进干部信念坚定、能做善成、素质过硬、担当实干。

(18)领导班子年龄偏大。

整改措施:积极向县委组织部门推荐提拔使用年轻干部,增强局领导班子的活力。

9.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还不够规范”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

(19)谈心谈话方法形式简单。

整改措施: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坚持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广泛谈,党员之间相互谈,确保谈心谈话覆盖全体党员,进一步沟通思想、增进共识。

(20)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组织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新形势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将党员干部参加党组织生活情况纳入考核重点内容,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二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10月18日,民宗局领导班子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出以公心、直截了当,红脸出汗、直击要害的作用。三是建立健全谈心谈话制度,定期组织开展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对分管股室谈心谈话。

10.关于“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

(21)党组党风廉政建设有欠缺。

整改措施:一是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工,梳理党组“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明确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责任。二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局党组议事内容,局党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谋划推进总结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常态化开展局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廉政谈话,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

(22)党务建设力量薄弱,未设专职党务人员,致使各项党务工作开展不及时、不到位。

整改措施:规范了局支部纪检委员、组织委员配置,明确局办公室协助支部开展机关党务工作,进一步充实了党务建设力量。主题教育期间,局办公室配合支部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党建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23)落实“一岗双责”有差距。班子成员对工作人员的日常教育监督提醒少,压力传导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梳理了局党组“一岗双责”责任清单,督促各班子成员加强对分管领域及分管(科)股室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警示提醒、督促改正。二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纪、政纪、法规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等内容,并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纪录片,自觉做到警钟长鸣,严格做到清正廉洁。

巡察期间,县委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问题线索,也未向我单位移交信访件。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力度,以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和精神,坚持不懈抓整改、抓深化、抓提升,充分运用这次巡察形成的认识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推进我局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坚持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党章等党纪条规,坚决将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不断强化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推动整改工作不断深化。

(二)坚持把从严治党扛在肩上。坚持把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作为整改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责任层层落实、压力层层传导的工作机制。坚持以上率上,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引导全体干部积极主动担负落实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三)坚持把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坚持不懈抓好各项后续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巩固提升整改质量,杜绝问题反弹回潮;对需长期坚持和持续推进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持续抓好跟踪落实,确保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四)坚持把巡察成果巩固深化。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与民族宗教业务工作全面提升,与贯彻落实全县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运用巡察整改成果,进一步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切实补齐思想上、工作上的短板,通过建立健全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固化成效,形成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良性机制,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推进我县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0-6582285;邮政信箱:大名县大名府路311号老县委院内县民宗局办公室;电子邮箱:dmmzj6582285@163.com

 

                                                                                                                                                          中共大名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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