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名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03-12 09:58:46 阅读量:515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县委第四巡察组于2023年5月20日至6月20日,对信访局进行了常规巡察。8月22日,县委巡察组向信访局反馈了巡察意见。信访局高度重视,诚恳接受、照单全收,迅速制定整改方案,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整改工作责任,逐项确定整改时限、措施和标准,全面推进整改落实,并举一反三,做好长期整改提升。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提高认识,迅速落实整改责任。8月22日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县信访局迅速统一思想,深刻领会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认为巡察工作是对领导干部的全面“政治体检”,对信访工作的一次综合考评,更是对我局整体工作的有力支持和促进。8月22日党支部书记、局长陈爱敏组织召开班子会、全体会,深入传达反馈意见,详细部署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列出了问题清单,制定了整改方案,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启动整改落实。10月12日,在前期广泛谈心谈话、深入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对号入座,带头深挖问题,逐一查摆,分析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二)细化工作,稳步推进整改落实。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对照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问题一一解剖,逐项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做到了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目标明确。先后召开2次信访局党支部会议、6次局领导班子会议和全体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研判分析,完善5项制度,推进整改工作落实落地。对所有整改问题实行台账化管理,精准把握整改进度。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每周开展督促检查,对整改事项进行挂图督办、跟踪督办,每周研究进展情况,加快推进整改进度,确保了整改任务顺利完成。
(三)精准施策,努力提升整改效果。按照问题性质,逐一进行分类,对存在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作风建设还需加强等问题,能够立即解决的,做到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短期内整改到位。对履行信访稳定核心职责用力不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差距、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等问题,需要采取一定的工作措施、一定的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逐步整改。对干部队伍建设还需加强等问题,需要上级政策支持解决的,采取主动汇报,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沟通,争取支持确保整改质量。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针对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10个具体问题,已完成9个,基本完成1个,整改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指示讲话精神不及时。信访局未能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春季学期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信访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的讲话精神问题。
整改措施:于9月20日对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春季学期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办仪式上的重要讲话进行了专题学习,并进一步严格了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机制,共组织开展集中学习23次,深入开展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等方面学习。
(2)党员干部主动学习意识不足。对照制定的年度学习计划,近半数党员不能够按照计划按时学习,学习笔记出现漏学、仅写标题等现象。
整改措施:对照年度学习计划,对全体干部学习进行了彻底自查、检查,对多名没有按照要求完成学习任务的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督促其已将少学部分补学到位。每次集中学习实行签到,保障了学习人数,并对学习笔记每月检查,防止出现漏学等情况。
理论学习时效性不够。部分人员学习过笔不过脑,过嘴不过心,对于党的二十大精神、县委六次全会精神内容不清楚,学过就忘。
整改措施:结合主题教育开展,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县委六次全会精神进行了再学习,共组织集中学习2次,做到每月至少一次,并加强学习效果抽查,确保学习入心入脑。
2.关于“履行信访稳定核心职责用力不足”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4)息诉罢访能力不强。2022年上级交办的84件信访案件中,办理结果为息诉的仅为41件,满意的为5件,未能完全做到息诉罢访。
整改措施:对2022年县级领导批办的84件信访案件中未息诉的43件案件逐一列出了清单,交办责任单位重新办理,通过全程盯办,10月底以上案件已全部息诉。同时,对信访事项化解工作,实行了电话、微信、发函、调度等多形式督办,采取科长、主管副职、局长三级督办,进一步提升了案件化解速度和质量。
(5)日常矛盾隐患排查不细致。2023年4月一周内连续4人次进京访,导致我县被市点名。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信访矛盾隐患排查机制,两次下发专项排查通知,启动微信群报告机制,每天汇总排查情况,提前进行防范和处置,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到县以上信访的发生。
(6)重大集体访处置不及时。2021年8月,未对已知涉房领域集体访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连续发生2批进京集体访。
整改措施:提请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每周召开信访工作调度会议,对重大矛盾隐患、重点信访事项进行调度推进,督促严格落实基层防范处置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强了京省市值守力量,做到当天预警、当天劝返、妥善处置,今年以来,我县没有发生1批进京集体访。
(7)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到位,协调推进信访处置方案制定不主动。信访局没能立足信访工作实际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工作意见建议,与其他部门沟通不主动,导致信访处置方案多次修改,影响了方案出台,耽误了工作开展。
整改措施:对重大信访问题每月进行梳理,共提请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研判部署6次。加强全县信访形势研判,根据形势变化,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确保信访工作科学有效开展。积极与政法、公安等部门沟通联系,合力推进工作开展。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8)党支部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三年来支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次数少,未见具体安排部署措施。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支部会议重要议程,每月研究部署,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各领导干部带头抓思想理论建设,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
(9)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方式单一。信访局部分人员对于意识形态工作仅限于理论学习,对其他开展形式完全不了解。
整改措施:通过领导干部上党课,开展意识形态宣讲,提升了全体干部思想认识。采取学习、调研、谈话、交流等多种形式,让信访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以更多的形式参与进来。
(10)正面引导网络媒体意识和能力有待加强。大名县网上信访参评率较低。
整改措施:明确靳新国同志专人负责、全程盯办,督促责任部门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满意度评价。对即将到期受理、到期评价的案件,及时向责任部门进行预警,严防超期情况发生。通过有效工作,截止12月底,我县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为100%,按期答复率为100%,群众满意度参评率为99.54%、满意率为97.31%,群众满意率大幅度提升,“三率”指标高于全市平均。
(11)网络舆情联防联控机制还有短板。信访局未能针对网络舆情与网信办、公安局等部门形成无缝对接,多是分头处置。
整改措施:县委政法委出台专项文件,县委政法委、信访局、网信办、公安局等部门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形成强化工作合力,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协调联动防范处置到位。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作风建设还需加强”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12)工作作风不扎实。多名班子成员三年来述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内容雷同。
整改措施:领导班子成员对自己的述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进行了全面复查,雷同的都进行了修改。经党支部研究,明确实行“一把手”审核机制,严格述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撰写标准,坚决防止内容雷同、不认真撰写等情况发生。
(13)日常考勤管理不严格。单位人员迟到早退情况时有发生。
整改措施:进一步严格了考勤制度,实行了指纹机考勤,每月汇总考勤情况,对出现早退、迟到、旷工等违反考勤制度的,严格批评教育到位,情节严重的全局通报。
(14)接待群众来访工作不细致。巡察期间有个别群众反映县接访中心门口不让进。
整改措施:张振清同志与关爱小区物业主管进行了详细沟通,关爱小区承诺保障信访群众随时出入小区,接访大厅随时对该问题进行关注。为方便信访群众,在接待区提供了座椅、雨伞、热水、花镜等设备,进一步提升服务群众质量。
2.关于“财务管理存在廉洁风险”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15)差旅费报销不规范。报销未附往返车票,后附文件时间错乱,大额差旅补助以现金形式发放,未按规定转账至本人账户,存在个别人多领取出差补助情况。
整改措施:目前,信访局差旅费实行公务卡结算,杜绝了现金发放情况发生。对存在的报销未附往返车票,后附文件时间错乱问题,逐一进行了核对,确实因拼车、长期值守未附车票的,一一说明情况,后附文件逐一进行了规范。严格实行差旅报销“双”审查机制,会计负责对相关附件和必要票据进行逐一核准,主管副职负责进行再次审核,严防此类问题发生。
(16)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三年来单位未设置出纳,存在跨年度下账,财务科目设置不正确等问题。
整改措施:8月29日,经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明确刘明艳同志负责出纳工作。先后多次与县财政局、审计局进行对接学习,进一步提升了财务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对指出的跨年度下账、财务科目设置不正确等问题,已纠正整改到位。
(17)工程建设程序有缺失。2020年大厅维修工程54600元未履行询价程序;厕所改造工程8900元无造价单,无工程验收单。
整改措施:对2020年大厅维修工程未履行询价程序、厕所改造工程无造价单、验收单问题进行了复查,目前已将遗漏的相关附件找到,佐证了工程建设程序的完整。
(18)购买软件维护服务未签订合同。2020年5月25日支付联通公司软件维护服务费用35568元未附合同。
整改措施:已将2020年7月1日与博纳物资商行公司签订了软件维护服务合同找到,佐证了费用支出。
(19)公车运行维护费用审核不严格。存在个别油费发票不规范,修理公车大额汽车配件无具体明细等问题。
整改措施:对个别油费发票不规范、修理公车大额汽车配件无具体明细问题进行复核复查,整改到位并引以为戒,举一反三。
3.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差距”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20)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三年来支委会、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少。
整改措施: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支委会、局长办公会重要议事议程,8月份以来,共召开2次支委会、2次局长办公会进行研判部署,坚确保将上级和有关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落实到位。
(21)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班子成员对下属科室没有形成常态化监督机制,日常教育监督提醒少,压力传导不到位。
整改措施: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加强对分管科室、分管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做到关心关爱到位、批评教育到位。
(22)警示教育宣传不到位。2022年1名班子成员因隐瞒个人双户籍被县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该处分未在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未达到处理一人,警示一片的效果。
整改措施:开展了1次全体人员参加了警示教育大会,今后将每季度开展一次,对上级开展的警示教育及时传达到全体人员,对受到处分的同志在支部大会上进行通报,并在民主生活上进行批评教育,做到警示教育全覆盖。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作用弱化”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
(23)“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执行不规范。支委会2020年全年未研究单位重大事项。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要求,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支委会研究重大事项。
(24)选拔干部任用干部程序有欠缺。以局长办公会代替支委会研究调整、推荐股级干部。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党管干部原则,规范选拔任用干部程序,支部成员和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有关规定,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杜绝局长办公会代替支委会研究调整、推荐干部情况发生。
(25)民主集中制落实还有不足。研究单位重大事项过程中民主讨论不够,有不同意见时未进行充分研讨,而是简单直接地采纳局长的意见。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要求,对全局性、重要性工作,及时召开领导班子会议进行研究,班子成员充分发挥民主作风,积极献言献策,做到了科学民主决策,杜绝“一言堂”情况发生。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26)“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员大会不符合要求,出现两次参会党员未过半数。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要求,每月对全局党建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安排部署,推进党建工作向纵深开展,按规定人数要求组织人员参加党员支部大会。
(27)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深刻,不能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受处分人员未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情况说明,单位负责人未对其进行谈心谈话。
整改措施:10月12日,信访局高标准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每名班子成员立足工作、立足实际真实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会议气氛热烈,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今后,坚持高标注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受处分的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情况说明,“一把手”严格对发言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8)组织生活会程序不完善。会前未进行谈心谈话,未注明党员评议结果。
整改措施:通过这次巡察整改专题生活会的演练,会前征求意见、谈心谈话等程序逐步完善,今后将严格组织生活会的标准,认真履行各项程序,量化党员评议结果。
(29)支部换届工作不严谨。2020年支部换届会参加党员签名中出现后期调入单位党员姓名。
整改措施:高度重视支部建设工作,组织支部成员对支部换届程序、要求进行再学习、再熟悉,坚决做好换届前准备、换届选举、资料上报等工作环节,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3.关于“干部队伍建设还需加强”问题。此问题整改基本完成。
(30)领导班子战斗力不足。个别班子成员年龄偏大,冲劲不足,认为各自分管工作任务重、人员少,思想上全局意识不够。
整改措施: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强化团结协作,打破固有的工作分工格局,积极推行全局一体化工作模式,班子成员既负责抓好自己分管的工作,又积极配合做好全局性工作,形成固定工作有人干、临时工作分配干、急难工作抢着干的良性工作模式,全局人员大局意识、协作意识大幅提升,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
(31)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信访局没有35岁以下年轻干部,40岁以上干部占比45%,缺少年轻后备干部。
整改措施:为进一步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已向县领导和有关部门进行汇报沟通,待本轮机构改革完成后,对信访局干部队伍进行一定调整,解决后备干部不足问题。
(32)长期未轮岗交流。一名班子成员和部分科股长均在现岗位工作10年以上,最长的已超过20年。
整改措施:一方面,正在积极与县委组织部、编办等部门对接,推进事业人员交流、重用提拔,推动信访干部外循环;另一方面,按照人尽其才的原则,把每名同志安排到合适的岗位,实现信访干部内循环。
(33)落实上级要求滞后。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需任命2名督查专员,由于向县委主要领导汇报不及时,导致落实时间滞后,远远落后于其他县(市、区)。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上级文件规定,按要求配备了督查专员,主管副职王惠臣和人事工作负责人刘明艳进行了深刻反思,今后保证严格落实上级要求,按时间、按规定、按标准完成承担的工作任务。
4.关于“落实审计整改举一反三方面还有不足”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34)2022年1月审计提出支付保安服务费未附合同及会计科目登记错误等问题,本次巡察依然发现存在同类问题,举一反三,长期坚持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
整改措施:结合巡察整改工作,对审计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凡是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定人定责,坚决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巡察期间,县委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问题线索,未向我单位移交信访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6562251;邮政信箱:大名县信访局;电子邮箱:dmxfj6562251@163.com。
中共大名县信访局党支部
分享到:
©中共邯郸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邯郸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30127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