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名县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4-30 16:29:15 阅读量:1136
2015年6月,在未经国土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旧治乡程辛庄村党支部书记彭振青在本村村东、于夹河路口东南角的集体土地上建设一座二层楼房,占地280平方米。2021年3月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旧治乡人民政府对彭振青作出罚款28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4月,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彭振青同志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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