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名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12-30 15:13:09 阅读量:441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十一提级巡察组于2023年3月1日至4月15日,对中共大名县财政局党组进行了提级巡察。2023年6月8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大名县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大名县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十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化责任,全面有序开展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坚决贯彻推进。二是加强组织领导。6月8日经局党组会议研究,成立中共大名县财政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十一提级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局内各科级干部任副组长,各业务股室责任人为成员,负责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三是推动层层落实,一方面是局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巡察办、纪委相关领导列席会议,会上,党组书记代表班子和个人作了深刻的对照发言,其他成员逐一对照发言并相互批评,会议强调全局上下要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各科室要分别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巡察问题逐一查找自身不足,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落实。另一方面是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督查,采取不定期检查抽查的方式,督促检查整改落实情况。最后是每周召开整改工作例会,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听取各责任科室的整改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整改工作向纵深进展。目前,巡察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四是强化成果运用。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真正让整改成为促进财政工作改革创新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15个主要问题,梳理出的36项整改任务,已完成34个,未完成2个。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等系列会议精神,存在站位不高、学习不够深入问题。
(1)关于“党组组织学习要求不严、不系统、形式单一”问题。此问题已整改完成,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8月15日。
整改措施:①分别于6月28日、7月3日、7月27日、8月14日组织三次专题集中学习,组织了两次专题读书班,讲了一堂党课。今后坚持每半个月组织一次专题集中学习,每月组织一次专题读书班,每季度开展一次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研讨、讲一堂专题党课,丰富学习形式,提高学习的系统性和连贯性。②已要求相关同志按照学习计划完善学习内容,对全体党员学习情况开展了一次督导检查,并对个别不认真学习、笔记不全的同志进行了通报批评,有效提升了党员学习效率。今后每个季度对全体党员学习情况开展一次督导检查,认真核对党员笔记,确保学习笔记与学习计划相符,并将督导检查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激发全体党员自觉参与学习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比、学、赶、超的学习氛围制。
(2)关于“学习二十大精神重形式、轻效果”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7月28日。
整改措施:①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十大精神,组织了一次以党的二十大报告中财政工作内容、“四个自信”“四个意识”等党的政治理论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学习,进一步深化了党员干部对二十大精神的认识。通过大力发扬理论联系实际学风,促进党员干部对新时代党的理论政策做到学深悟透,真正做到了弄懂学通做实,切实使党员对二十大精神的理论认识转化为指导实践的法宝。今后每季度开展一次政治理论专题知识测试,测试结果与党员干部评优评先挂钩,确保党员干部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②已安排相关人员及时修改完善了述职述廉报告。今后每年对述职述廉报告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内容完整,质量达标。
(3)关于“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和“四史”宣传教育活动不到位。”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7月28日。
整改措施:坚持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每季度开展一次党史专题学习并要求党员干部将“四史”列入自学计划,坚持每季度对党员“四史”学习情况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引导全体党员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切实使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和“四史”宣传教育活动走深走实。截至目前已组织一次“党史”集中学习,党员干部的政治站位得到明显提升。
2.在贯彻落实省、市、县工作要求上重视不够。
(4)关于“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问题。此问题整改已
完成,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
整改措施:根据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农业股已经认真梳理巡察反馈的资金拨付情况等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且已整改到位。根据局党组专题会议要求,农业股对近两年专项资金拨付问题,按照时间先后顺序,进行了逐项、逐笔排查梳理,未发现此类问题。同时建立了资金拨付情况台账,制定了具体应对措施,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5)关于“存在债券资金长期闲置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7月27日。
整改措施:已将巡察中指出的未使用债券资金全部拨付至项目主管部门;已印发《大名县财政局关于严格规范政府债券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规范债券使用,落实财政部门督导责任,为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建设进度,5月-7月每月对相关单位下达催支通知共计4次,并开展实地督导工作。
(6)关于“推进县委、县政府乡村振兴工作不到位”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
整改措施:召开党组会议,传达了省市县有关乡村振兴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会议安排部署,财政承担的任务已细化成阶段性目标,明确了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形成了台账。各涉及股室正在按目标和完成时限推进。
(7)关于“落实‘三重四创五优化’等重点工作不到位”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
整改措施:针对每一项重点工作,召开党组会议认真研究,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分解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措施,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到位。
3.履行部门核心职责有不足。
(8)关于“抓财政收入上有不足”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8月15日。
整改措施:我们通过电话方式对税务部门、税费征管部门进行调度、督导,截止7月31日,我县全部财政收入累计完成100180万元(其中:税务累计完成90671万元,财政累计完成9509万元),占预算的65.37%,同比增长17.5%,税收占比90.5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60879万元,占预算的64.33%,同比增长12.86%,税收占比84.38%。
(9)关于“培育新财源工作重视不够,依赖于上级转移支付”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8月15日。
整改措施: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工作的部署,我们继续做好资金保障工作;根据《大名县财政局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招商引资工作,与多个项目投资方进行对接;截至8月14日,我县国有土地出让收入累计完成3.3亿元,补充了财政本级可支配财力。
4.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到位。
(10)关于“政府债务风险需关注”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
整改措施:已建立还本付息台账;截至8月2日,已发行再融资一般债券3000万元,省厅已下达35000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限额,待9月初债券到期后进行发行工作。
(11)关于“保密意识不够”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
整改措施:目前已成立财政局保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已上墙。明确了主管领导和定密责任人。并进一步完善了《大名县财政局保密工作制度》、《大名县财政局计算机和网络保密制度》《大名县财政局涉密文件管理制度》等制度。已组织学习《保密法》等保密法规。并组织全体人员在“保密观”APP上进行学习。全体人员提高了自身的保密意识。
(12)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抓的不实”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7月28日。
整改措施: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与单位党建工作和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确保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意识形态专题工作会议,专题研究理论学习、文明建设、宗教、网络意识形态、舆论引导等方面工作,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做深做实。2023年已召开3次意识形态专题工作会议,党员干部意识形态能力得到提升,充分发挥了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和文化支撑作用。
5.全面推进深化改革力度不够,财政会计培训中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13)关于“县‘三定’方案规定设立财政会计培训中心机构,培训中心主任在预算股工作,其他人员均在其他科室工作,未实际开展业务”。此问题整改已完成,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
整改措施:我局已于2023年7月份积极组织了全县会计人员培训工作,充分发挥财政会计培训中心作用,全面提高全县会计人员的政治和业务水平。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方面。
1.纪律作风有待进一步加强。
(14)关于“存在纪律处分未按规定宣布”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7月28日。
整改措施:多次在全体会、中层以上会议强调喝酒的危害性,一定要引以为戒,吸收教训,强化作风建设,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好规定动作。
(15)关于“日常值班登记不规范,值班记录均未填写”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
整改措施:向各科室下达了《大名县财政局值班工作制度》,并多次在全体会上向全体人员强调了带班值班纪律。多次抽查了带班值班情况,检查了值班登记表,未再出现值班登记表未填写情况。全局带班值班纪律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全体同志都能做到24小时在岗,并规范填写值班登记表。
(16)关于“存在形式主义,有3人述职述廉报告2020年、2021年、2022年3年内容雷同”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
整改措施:相关人员已重写述职述廉报告,同时所有领导干部对述职述廉提高了政治站位,提升了政治觉悟。今后一定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述职述廉报告,坚决杜绝内容雷同或敷衍了事等形式主义出现。
2.财务制度落实不到位。
(17)关于“财务凭证附件不全”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7月26日。
整改措施:对财务人员进行了业务知识培训工作,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补充完善了会计凭证。全面梳理了近几年的会计凭证,确保所有会计凭证齐全规范。
(18)关于“购买大宗物品未计入固定资产账”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6月28日。
整改措施:已第一时间把未计入固定资产的大宗物品计入固定资产账,并重新打印了账页凭证。对近三年的账簿凭证进行了逐笔核查,并对核查发现的其他不规范记账科目,进行了规范调整。制定了《大名县财政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编制了固定资产业务流程图,规范了固定资产管理得,杜绝了该问题的再次发生。
3.财务指导不到位。
(19)关于“对项目实施单位项目资料指导不到位”问题,已整改完成,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8月2日。
整改措施:财政局召开了两次涉农部门会议,要求部门针对问题立即整改。大名县财政局出台了《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监督检查的检查通知》、《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部分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对项目实施单位下发大名县财政局《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整改通知》、《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部分项目重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的整改通知》。
(20)关于“相关单位执行财务不严格”问题。此问题整改完成,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8月2日。
整改进展情况:制定《大名县财政局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对相关单位开展了一次监督检查,对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相关单位,及时指出问题所在,分别下发整改通知。
4.落实政府采购相关要求不到位。
(21)关于“2022年6月27日在财政投资评审中,采购中介机构谨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和河北恒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没有按照2021年12月31日颁发的《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7月26日。
整改措施:我们已向市级咨询《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情况,上级暂时还未执行。在过渡期内,我们已按照《大名县财政局关于社会中介机构参与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管理办法》进行规范管理。
5.民主生活会程序不规范。
(22)关于“民主生活会程序不规范”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
整改措施:①已完善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意见和建议、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和整改情况等各项资料。今后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规定程序做好政治理论学习、征求意见建议、谈心谈话、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后整改等各项工作,确保会议均能取得实效。②已完善民主评议自评和互评资料。今后将严格按照组织部《关于召开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文件要求,在党小组范围内开展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确保每位党员都能接受评议、受到教育,更好地发挥民主评作在加强党的建设中的作用。
(三)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进一步强化政治功能、打造坚强战斗堡垒方面。
1.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决策机制不到位。
(23)关于“党组议事规则不规范”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规定,规范了党组议事规则,制定了《大名县财政局党组议事规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作出决策,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党组会议议题提交表决前,必须进行充分讨论,表决实行主要负责同志末位表态制。党组会议安排了专人如实记录、编发会议纪要,按照规定存档备查。
(24)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到位”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
整改措施:完善了大名县财政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确了大额资金使用标准为10万元以上。今后将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所有“三重一大”事项,召开党组会进行充分研究,并高标准做好会议记录和存档工作。
(25)关于“党组会议召开不严肃”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
整改措施:已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规定的各项党组会议要求,严肃会议纪律。除特殊因素外,非党组成员一律不得参加党组会议。
2.中层以上干部年龄结构不合理,存在人员混岗等问题。
(26)关于“中层以上干部年龄结构不合理”问题。此问题整改未完成,计划完成时限长期整改。
整改措施:我单位在巡察之前已经意识到人员年龄的问题,已于2022年上报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经过人社部门的招聘,2023年5月份单位分配了4名工作人员。目前4名工作人员已经安排至一线工作岗位锻炼,并实行一对一帮扶的工作方法,尽快使年轻干部融入到工作岗位中。
(27)关于“存在混岗现象”问题。此问题整改未完成,计划完成时限长期整改。
整改措施:已经向预算和债务各安排了1名新招聘的工作人员,待人员业务熟练后进一步细化工作安排,明确工作职责,争取早日做到专人专岗。
3.存在“重业务轻党建”,党组履职尽责不到位。
(28)关于“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7月28日。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党章要求,严格落实发展党员的规定程序,在支部确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发展对象、讨论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等环节均召开党组会进行研究,切实把好党员入口关和后续教育、管理,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
(29)关于“警示教育开展不深入”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加大监督执纪,已开展一次警示教育,以“案例”为基础、以“示警”为关键、以“促廉”为目标,充分利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
(30)关于“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7月28日。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坚持党建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坚持机关党建与财政事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2023年已召开3次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坚持“财随政走、政令财行”,明确党建工作目的和主要任务,研究制定党建工作的路径和措施,进一步提升了组织力和凝聚力。
(31)关于“机关党建谋划不实”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7月28日。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县直工委2023年度工作要点要求,结合当前工作重点,及时完善财政局2023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抓好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充分发挥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落实好全年机关党建工作。
4.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有待提高。
(32)关于“党员活动室建设有待加强”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6月29日。
整改措施:已及时更换党员活动室党建展板,对党员权利义务内容进行更新。今后将按照“完善功能、一室多用”的要求,及时了解党的最新理论政策,及时更新党员活动室展板内容,把党员活动室真正建成党员政治学习的中心,思想教育的阵地,传授知识的课堂,宣传政治理论和财政文化的窗口,增强党员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我县财政事业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33)关于“预备党员教育管理不规范”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7月28日。
整改措施:加强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加强预备党员考察,将预备党员参加组织活动作为预备党员转正的基本条件,确保预备党员按时参加组织活动,接受党性教育,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4)关于“《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不规范”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7月28日。
整改措施:已认真核查2022年度《党支部工作手册》,对所有填写不规范的内容进行更正和完善。今后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确保记录不漏项、时间节点准、记录规范全面。
(35)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不及时”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
整改措施:①已责令未从成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就开始交纳党费的相关党员补齐当月党费。②严格按照主动缴纳党费要求,按月交纳党费,目前,已收缴7月份党费。经过整改,切实维护了党章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提高了机关党支部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增强了党员干部的组织观念和党支部依规治党意识,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了到每一名党员。
5.巡察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存在整改不彻底,长效机制不健全问题。
(36)关于“在上次巡察问题中财政干部执行工作纪律不严、党员干部警示教育效果不明显等问题还有同类现象存在”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
整改措施:财政局党员干部签订了《大名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拒绝酒驾承诺书》,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已组织观看一次警示教育片,通过点人点事警示教育,强化立行立改、推进以案促改,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全局干部。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问题线索。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信访件。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虽然巡察反馈问题绝大部分已整改完成,但依然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成果导向相统一,举一反三,全面推动巡察问题整改工作在财政领域向纵深发展,推动财政工作提质增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主要内容,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时刻把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始终挺在前面,切实维护党的权威,贯彻落实党的决策部署。
(二)深化思想武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持续抓好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不断提升全局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和政治修养。努力将理论学习的成果与推动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加强阵地建设,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
(三)强化责任担当。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在全局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各级领导“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
(四)完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整改工作开展回头看,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的经验、成效和不足,坚持把整改工作中一些好的作法、经验,长久坚持下去,推动财政工作和党的政治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562520;邮政信箱:大名县大名镇天雄路450号,065900;电子邮箱:dmxczj@126.com。
中共大名县财政局党组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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